应高度重视建筑物外墙清洗作业的安全
1998年9月10日,下午,淄博市桓台县田庄镇大寨村个体承包为本市某小区10号楼清洗住宅楼外墙时,吊篮的一头提挂焊接处断裂脱钩,站在上面工作的三人,随铺板一块相继坠落在地,全部死亡。
事故发生后,市劳动局、公安局、建管处等有关部门负责人闻讯赶到现场察看,调查了解,分析事故得出结论:既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又是一起违章作业事故。建筑物外墙清洗
1、事前及施工经过
1998年9月6日淄博市某建筑公司二公司一工区负责人同大寨村个体户辛乐廷签订了一住宅楼外墙清洗合同。辛随意从本镇劳务市场雇佣吕允华等五人具体负责从事清洗作业。9月10日下午,他们带着辛乐廷自制的吊篮到现场清洗。当洗到三、四层之间,约13点40分左右时,吊篮西头提挂突然断开,吊篮由水平变为垂直,站在上面作业的三人随着没固定的铺板一块相继坠落,吕当即死亡,其余二人送往医院抢救无效也死亡。
2、故事的直接原因
实地检查发现:
(1)此吊篮不但制作简陋,而且安装也不符合安全要求。
(2)楼顶两根支撑杆的固定不符合力学的要求,随意在杆端压上几个砂袋了事,支点也不固定。
(3)用的钢丝绳是单根的、且生锈,并有断丝。
(4)吊篮制作用的是规格不一、大小不一的螺纹钢、元钢及部分变形的角钢拼凑焊成,焊接质量相当差。
(5)两根提挂焊在吊篮上,其中西头提挂有一对接焊处。
(6)吊篮升降采用猴爬杆的方法,其夹钳容易卡损钢丝绳。
(7)吊钩没有保险装置。
(8)吊篮铺板不但不密铺,而且不规范,长短、宽、窄、厚、薄不等,更严重的是不固定。
(9)操作人员不戴安全帽,不系安全带。
3、对该事故的浅见
与其说建筑公司二公司一工区负责人对承包人辛乐廷的施工机具和作业人员的素质考察不细,审查不严,在施工过程中监督不力负一定的责任,而公司应总结构经验教训,严格规范外包合同的签订,认真审查承包单位的条件,把好关卡。承包清洗施工的承包人又将如何对待?承担什么责任?
上级主管安全的部门也应吸取教训,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加强此行业的专业技术培训,定期不定期进行安全现场检查,资质审查,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对吊篮的制作应严格按行业标准进行,绝不能自行其事,造成事故隐患。
4、建议
高层建筑物外表的清洗是近几年新兴起的没有真正纳入管理轨道的行业,使用的施工机具少,有的也很简陋。对此专业,在资质、施工等方面很少有人过问,尤其是小城镇几乎成了自由职业。因此,事故隐患在所难免。建议有关部门,充分重视此专业,对不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批的作业队伍,严禁施工。现在高层建筑在全国越来越多,由于工业,特别是化学工业的发展,空气的污染越来越严重,随之而来的,建筑物外表的污染也会严重起来,清洗工作势在必行。因此,此专业必须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抓好管好服务好,使我们的高楼大厦更美更清洁起来。
根据《建筑法》第五章:“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各条款的要求,对管理混乱的企业(特别是个体专业户),而发生不该发生的事故(此次事故就不该发生),特别较严重的重大事故,应从严处理,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能姑息迁就,以维护人民的生命财产,维*****律的严肃性。同时,还要采取一定的方式方法广泛地宣传教育同行,引以为鉴,不再发生、少发生类似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