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塘镇永和河流域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查漏补缺工程施工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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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XP389C0D3699595
项目类型:公用事业设施
项目地址:广东 广州市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发布日期:2019-10-09 10:10
浏览次数:45
项目详情: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新塘镇永和河流域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查漏补缺工程施工监理资格后审工作已完成,现将资格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注:投标人资格条件中,有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的招标项目,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见附件。
公示时间从2019年10月09日00时00分至2019年10月11日23时59分止。
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持招标人的异议答复和投诉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招标人: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09日
新塘镇永和河流域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查漏补缺工程施工监理资格后审工作已完成,现将资格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序号 | 投标申请人 | 资格审查结果 | 资审不通过原因 |
1 | 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
2 | 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
3 | 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
4 | 广州嘉联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通过 |
注:投标人资格条件中,有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的招标项目,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见附件。
公示时间从2019年10月09日00时00分至2019年10月11日23时59分止。
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持招标人的异议答复和投诉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 | |
联系人:聂工 联系电话:020-82768342 | |
联系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 | |
投诉受理部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 | |
联系电话:020-82639502 | |
联系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园圃路4号 |
2019年10月09日
附件: | 1.资审报告.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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