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卫生保洁服务及水电维护采购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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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XP389C0D369953106
项目类型:办公楼
项目地址:云南 玉溪市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发布日期:2020-05-26 09:20
浏览次数:46
通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卫生保洁服务及水电维护采购询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通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卫生保洁服务及水电维护采购项目组织询价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询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通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卫生保洁服务及水电维护采购
1.2采购方式: 询价
1.3项目编号:thjj-xj-0501
1.4保洁服务区域:除办公室、食堂内部以外的公共区域、绿化树木,包括楼道、走道、公共卫生间、食堂洗碗处、屋顶面等公共区域。
1.4.1、办公楼主楼区域:
(1)卫生间:二层至四层共6间。
(2)会议室:共3间(即:四楼党员活动室1间、五楼指挥中心会议室1间、五楼大会议室1间。)
(3)办公室:大楼209办公室
(4)通道、楼道、墙面:一层至五层(含一层大厅)。
(5)花草:走道内花草管养及花盆清洁。
1.4.2、操场区域
(1)卫生间:东南侧卫生间2间。
(2)会议室:南边事故调解室1间。
(3)执法办案区:南边执法办案区全区域。
(4)食堂洗碗处。
(5)场地、通道等:办公楼主楼周边场地、通道及在警示教育基地长廊等所有公共区域。
(6)绿化:办公楼主楼周边193颗绿化树,26盆盆栽植物,约96平米灌木绿地面积,绿化花草浇水、施肥、、病虫害防治、修剪及相关养护,含工作使用相关配套工具。
1.4.3、承担院内公共区域硬质及半硬质地面的环境卫生清扫;
1.4.4、大队办公区内配电室、水泵(含消防泵)及照明线路、灯、水管、卫生间等设备的日常维护、维修和保养,含每年一次水池清洁消毒,下水道疏通项目,不包含维修材料(该维修耗材由服务方提供,需有询价及清单,价格低于市场同类产品零售价格),确保办公区供水、供电等设备运行正常。
1.5保洁维护时间段要求:每周一至周日,上午8点前进行清洗、保洁服务,并由卫生打扫人员在上班时间内(每日上午8时至下午18时)进行巡查,保持干净卫生。
1.6服务内容及要求
1.6.1服务范围内所有房间室内及公共区域,提供日常和定期的清洁。大队办公区内配电室、水泵(含消防泵)及照明线路、灯、水管等设备的日常维护、维修和保养,维修材料由采购人提供,确保办公区供水、供电等设备运行正常。
1.6.1.1、各建筑物内部的公共部分的清洁、保洁、消毒工作,包括:大堂、走廊、楼梯、电梯等地面,门窗、顶面、天台、内墙壁、外墙伸手可及部分、公告栏、各类标识物、灯具、栏杆、扶手等表面,建筑物内的摆设物件、家具等。
1.6.1.2、各类办公室(行政、职能部门除外)、会议室等辅助部门(含室内摆放的物品、家具等)清洁、保洁工作。
1.6.1.3、在保洁工作中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大队报告。
1.6.1.4、保障业主通知时在30分钟内到场相应;无维修任务时,每月巡视、巡检不得少于2次(到大队办公室签字确认)。
1.6.2保洁质量标准:为大队提供礼貌、热情、周到、专业的服务。
1.6.2.1大厅、走廊保洁标准:
地面:表面洁净、光亮、无积尘、无陈旧污迹、烟头、油迹、垃圾和无关堆积物。
墙面:无积尘、无陈旧污迹、无乱贴乱画。
天花板:无积尘、无蜘蛛网、无陈旧污迹。
按键面板:无积尘、无陈旧污迹。
照明灯具:无厚积尘土。
各房间门、通道门:无积尘、无陈旧污迹及障碍物。
不锈钢表面:光亮、无陈旧污迹。
装饰物:盆、座表面干净无积尘。
门口地垫:无沙泥、无污渍及积水。
宣传栏、展示柜及其他设备设施:无陈旧手印、无积尘、无陈旧污渍。
垃圾桶:无垃圾爆满、表面无痰渍、无污迹、桶盖摆放端正及规整。
1.6.2.2、卫生间保洁标准:卫生间无异味。
地面:无积尘、碎纸、垃圾、烟头、无积水、无尿迹、污迹。
洗手池:池壁无污垢、无痰迹及头发等不洁物。
水龙头:无印迹、无积尘、无污物。
洗手池台面:无水迹、无积尘、无污物。
镜面、玻璃:无水点、无水迹、无污物。
便器:无尿碱水锈(黄迹)、无污垢、喷水嘴应洁净。
纸篓:污物量不超过2/3,内外表干净。
墙面:无积尘、污迹和乱贴乱画。
顶板:无积尘、污迹、无蛛网。
隔板:无积尘、烟头、痰迹及垃圾杂物、无涂鸦,扶手无积尘。
污水池:无沙泥、无污渍。
1.6.2.3、楼梯保洁标准:
地面:无积尘、无陈旧痰迹、碎纸、烟头及垃圾杂物。
墙面:无污迹。
天花板:无积尘、无蛛网、无污迹。
消防设备:表面无积尘。
楼梯:扶手无积尘、立面无积渍。
窗户:玻璃明亮、无积灰。
1.6.2.4、办公场所保洁标准:
桌面、窗台:无积尘、洁净。
地面:无污渍,无碎屑、无渣。
天花:无积尘、无蛛网、无污迹。
家具、设备设施:无尘灰、无污渍。
垃圾桶、碎纸机:倾倒及时并保持外表干净。
1.6.2.5、清洁工具保洁标准:
清洁工具:干净整齐、无积渍、分类使用并有分类标识、摆放整齐、地拖扫帚上无毛发、线头;污区用具用后及时消毒。清洁间无杂物存放。
清洁车:车容干净整洁、无积渍,车上工具摆放整齐、无杂物。
垃圾车:有标识、干净整齐、无积渍、定期清洗。
1.6.2.6、、院内公共区域硬质及半硬质地面。
保洁标准:地面无纸屑、烟头、垃圾、杂物、积水等。
1.7采购预算:60000元
1.8服务期限:一年,合同期满后按政府采购相关要求确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合同。
1.9服务地点:通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指定地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要求并具备以下条件:
2.1在中国境内注册,能在国内合法提供询价内容及相应的服务,并持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无重大违法失信不良信用记录。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的信用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截图打印)。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三、询价公告时间、报价文件格式获取:
3.1、询价公告时间:2020年5月26日至2020年5月28日。
3.2、报价文件格式获取地点:通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云南省通海县秀山街道礼乐西路157号二楼办公室);
3.3、请持以下资料进行现场报名并获取报价文件格式,不收取报名费: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3)授权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四、报价文件的递交:
4.1、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5月29日14:30时~15:00时(北京时间);
4.2、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5月2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4.3、文件递交地点:通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云南省通海县秀山街道礼乐西路157号二楼办公室)。
4.4、文件递交份数及装订密封要求: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报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并在封面标明“正”“副”本。否则,采购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报价文件“正”“副”本密封在同一个密封袋中,在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密封章。
4.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通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云南省通海县秀山街道礼乐西路157号
联系人:赵主任
联系电话:0877-3011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