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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兰溪市人民政府女埠街道办事处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清运与卫生保洁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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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XP389C0D369952953

项目类型:其他

项目地址:浙江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发布日期:2020-05-09 16:30

浏览次数:81

项目详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10 号)等有关规定,经采购计划文号[2020]790号批准,受兰溪市人民政府女埠街道办事处委托,现就兰溪市人民政府女埠街道办事处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清运与卫生保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dscg-lx[2020]790号-019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中介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项目内容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服务期限

预算金额

(人民币)

1

兰溪市人民政府女埠街道办事处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清运与卫生保洁服务项目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需求

一年

110.40万元

五、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址、售价:

1.获取时间:202058日至20206117

2.招标文件获取地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3.售价:免费(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

4.获取方式:已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的正式供应商或临时供应商,可以登陆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 进行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并致电 0579-88900658进行确认。

七、获取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且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登记表。

以上资料均应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上传政采云系统或发送至649445956@qq.com,按顺序装订邮寄至浙江鼎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存档备用。   

八、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专栏。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20206214:30,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20206214:30,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兰溪市分中心 兰溪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兰溪市振兴路500号),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开标。

十一、其他事项: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 号);

(2)《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3.潜在供应商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网站供应商注册要求,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注册并成为正式注册供应商。否则将无法完成合同签订与付款程序。

4.招标公告附件所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本公告规定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无权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及投诉。

5.为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凡在招标投标、开标评标过程中,受到敲诈、勒索或发现围标串标虚假投标、恶意竟标等涉黑涉恶线索者,请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

兰溪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政法委)0579-88888432

兰溪市纪委(监察)机关:0579-88899324

兰溪市公安局110

举报邮箱:lxspab0579@163.com

6.本次招标采取开标后资格审查。

7.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人) 无须出席开标现场会议。

8.已成功参与的投标供应商如若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应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以书面的形式告知我公司,书面文件扫描件发至我公司邮箱(649445956@qq.com)。

9.已成功报名的投标人(授权委托人)请及时添加工作人员钉钉号(wcx08290303),开标现场将在钉钉群进行全程直播。

十二、电子投标事项特别说明

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完成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完成 CA 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

3.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 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

4.投标人将加密的电子版响应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

5.具体的响应文件加密上传等操作详见政采云平台操作指南。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utm=a0004.2ef5001f.0001.0109.da8b35e0da8611e98d8937b7ef8a3544 

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使用其他浏览器可能发生无法解密等未知情况。

6.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7.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在 2020 年6月2日12:00 时前(签收时间)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后缀名为.bfbs,此备份文件为生成电子加密标书时自动生成的文件)和纸质备份响应文件分别密封,邮寄到浙江鼎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收。备份文件不强制要求提交,未提供造成项目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投标无效,相关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业务咨询:

1.采购单位:兰溪市人民政府女埠街道办事处

地址:兰溪市女后线

联系人:俞波                   联系电话:13758923025

质疑受理联系人: 郑晓明         质疑联系电话:13575683228

2.采购代理机构:浙江鼎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兰溪市兰江街道振兴路500号企业服务中心辅楼7层712室(越商村镇银行楼上)

联系人:吴晨曦                 联系电话:0579-88900658      

质疑受理联系人:陈红丹          质疑联系电话:0579-82252039

3.业务监管及投诉受理单位:兰溪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楼  影               联系电话:0579-88903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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