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部新城商务办公中心区及市纪委大楼玻璃幕墙清洗服务项目 补充通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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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XP389C0D369951863
项目类型:办公楼
项目地址:福建 福州市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发布日期:2019-12-19 17:02
浏览次数:58
东部新城商务办公中心区及市纪委大楼玻璃幕墙清洗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FZXQSY-2019014
1. 项目概况
本采购项目东部新城商务办公中心区及市纪委大楼玻璃幕墙清洗服务项目,采购人为福州市榕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 谈判范围及要求
(1)东部新城商务办公中心区1-8号楼及附属楼(共计9栋楼)所有玻璃幕墙、室外雨遮玻璃的清洗服务,地址: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南江滨西大道193号。
(2)市纪委大楼所有玻璃幕墙、室外雨遮玻璃的清洗服务,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路100号。
采购需求一览表
内容 |
幕墙面积 |
技术、服务要求 |
最高单价 |
最高限价 |
谈判保证金 |
服务期限 |
|
1 |
东部新城商务办公中心区1-8号楼及附属楼(共计9栋楼)、市纪委大楼所有玻璃幕墙、室外雨遮玻璃的清洗服务 |
东部新城约7万平方米; 市纪委大楼约160平方米 |
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
2.57元/平方米 |
180311元 |
3500元 |
进场之日起15天内完成 |
注:1、供应商应按合同包提交响应文件,对同一合同包内容提交响应文件时必须完整,评审与成交以合同包为单位。
2、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本项目清洗所涉及的各种工具机械、工具材料费、人工劳务费、安全费、保险费、设备费、税费、因不能达到服务标准的返工、配合协调费、办理相关手续、管理费、利润、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的费用。
3、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谈判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有能力提供本次谈判所述服务。
3.2 本次谈判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3 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提交响应文件。
4. 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于2019年12月11日至2019年12月17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30分(不含法定公休日、节假日),到福州鑫桥实业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马路408号4楼招投标部)购买谈判文件。
4.2 谈判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谈判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2月2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福州鑫桥实业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马路408号4楼招投标部本项目开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与补充通知、成交候选人公示、成交结果公示等均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ov.cn)上发布,请供应商及时关注。
7. 本采购项目评审办法
采用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评审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州市榕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7号楼2层
电 话:0591-83460073
联系人:汤女士
采购代理机构:福州鑫桥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马路408号4楼招投标部
电话:0591-83618812
联系人:王忠明、黄如琪
谈判保证金汇入账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仓山支行
开户名称:福州鑫桥实业有限公司
帐 号:1171 0010 0100 0686 31
(供应商需在谈判保证金汇款凭证上注明:“FZXQSY-2019014谈判保证金”,如因供应商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谈判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东部新城商务办公中心区及市纪委大楼玻璃幕墙清洗服务项目
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人:
我司组织招标的东部新城商务办公中心区及市纪委大楼玻璃幕墙清洗服务项目(招标编号:FZXQSY-2019014),发布补充通知(一)如下:
本项目谈判保证金为3500元。
本“补充通知(一)”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充通知(一)”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一)”为准。不同时间上对同一内容的多种描述,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福州市榕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鑫桥实业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