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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检察院江汉区人民检察院外墙维护及清洗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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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XP389C0D369951733

项目类型:办公楼

项目地址:湖北 武汉市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发布日期:2019-12-09 14:27

浏览次数:64

项目详情: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江汉区人民检察院外墙维护及清洗
品目 工程/修缮工程/房屋修缮
采购单位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检察院
行政区域 江汉区 公告时间 2019年12月08日 14:5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2019年12月09日 09:00至2019年12月13日 17:00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72号怡景商务大厦a座十楼)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2019年12月19日 09:30至2019年12月19日 10:00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72号怡景商务大厦a座十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9年12月19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72号怡景商务大厦a座十楼)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飒
项目联系电话 18963987746
采购单位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 武汉市江汉区红旗渠路17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刘建平 18007112929
代理机构名称 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72号怡景商务大厦a座十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飒 18963987746
附件:
附件1 江汉区人民检察院外墙维护及清洗.pdf
附件2 湖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docx
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检察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江汉区人民检察院外墙维护及清洗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江汉区人民检察院外墙维护及清洗
项目编号:hbzc-cg-2019-nc000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飒
项目联系电话:1896398774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武汉市江汉区红旗渠路17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建平 1800711292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飒 18963987746
代理机构地址: 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72号怡景商务大厦a座十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共分1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1)项目包编号:1(2)项目包名称:江汉区人民检察院外墙维护及清洗(3)类别:工程(4)用途:外墙维护及清洗(5)数量: 1家(6)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7)采购金额:预算价12.45万元,招标控制价12.309217万元(8)工期:45个日历天(9)工程保修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详见补充事宜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45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9年12月19日 10: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12月09日 09:00 至 2019年12月13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72号怡景商务大厦a座十楼)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本公告特定资格要求中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按顺序装订成册递交并领取磋商文件。若现场查询在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有不良行为记录及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有行贿记录或未按要求递交的供应商,将被拒绝领取磋商文件。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3.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湖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一份(格式及要求详见附件)。
磋商文件售价:4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12月19日 09:30 至 2019年12月19日 1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72号怡景商务大厦a座十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12月19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72号怡景商务大厦a座十楼)
四、其它补充事宜: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为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须提供项目经理的身份证、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b证、劳动合同);
3、供应商须提供2017年、2018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有效缴纳凭证材料;
4、供应商须出具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及无不良行为记录,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承诺函(附法定代表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及无在建工程且只承担本工程、在工程过程中不更换项目经理的承诺函;
5、供应商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报名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截图证明材料和关联单位说明;
7、现场查询截止本公告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查询的相关信用信息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相关记录;
8、现场查询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有无行贿的相关记录;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1)如供应商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正在年检、核准等相关手续办理,可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2)如供应商有减免或零申报纳税情况的须递交减免或零报税的截图证明材料;
3)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情况:成立年限不足二年度的投标申请人,提供近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满半年度但不足一年度的投标申请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申请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一年度及以上的投标申请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一年度的投标申请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度的投标申请人),应选择提供其银行资信证明,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申请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应由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飒
项目联系电话:18963987746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4)具体约定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附件《政府采购政策评审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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