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二次供水水箱清洗周期的实验研究
卫生部、建设部发布的(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和黑龙江省发布的《黑龙江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规定),都明确指出了二次供水水箱必须定期清洗。从供水本身的科学性来讲,出厂水水质一般是符合卫生标准的,而二次供水则由于其卫生状况相差较大,容易造成饮水污染。因此,必须加强对二次供水的卫生监督管理,定期清洗水箱,并掌握最佳清洗时间,科学地指导清洗工作。
水箱清洗周期受水箱的体积、材质、清洗质量、进入水箱的水质以及供水类型、水箱设置等因素的影响。本文仅对二次供水水箱洗消间隔与水箱水质合格率加以研究,现总结如下:
1、研究的内容与方法
1.1样本抽取
根据随机抽样原则,在省内7个地市抽取公共场所二次供水单位共123个,共有高位水箱28个,低位水箱123个,其中,室内100个,室外23个。28个单位有高低位水箱(水库、水池),95个单位只有低位水箱(水库、池)。28个单位有高低位水箱,其中13对铁质水箱.13对铁与水泥水箱(水库、池),1对水泥与玻璃钢组合水箱,1对玻璃钢组合水箱。
1.2水质检测
1.2.1水质检测方法
按照国家(GB5750-85)《生活用水标准检验法》1及《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方法注解》11检测水质。
1.2.2水质检验项目
根据园家(GB17501-1997)《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317设施的水质卫生标准检测色度、浑浊度、嗅味及肉眼可见物、PH、大肠菌群、细菌总数、余氮、铁、锰、氨氮、亚硝酸盐氮、耗氧量。
2、调查结查与分析
亚硝酸盐氮、耗氧量评价按(GB8537-1995)《饮用天然矿泉水》],氨氨参照黑龙江省生活饮用水参考标准值0.05mg/l.,其它10项指标按(GB574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2.1二次供水水质调查检测结果
二次供水水质检测13项,123个供水单位全部合格的有49个,占总数的39.34%。其余的6项指标全部合格,另7项合洛率分别为色度91.06%、大肠菌群92.58%、余氯65.04%、铁87.80%、锰94.30%、氨氮80.49%、耗氧量81.30%。
2.2洗消间隔与超标率的相关分析
2.2.1洗消间隔与超标率
2.2.2洗消间隔与超标率相关检验
相关系数r=0.956P<0.02n=5v=3洗消间隔与超标率有显著的相关关系。在水箱清洗消毒后,随着时间的增长,其水质逐渐趋向不合格,当时间增长达到16个月时100%的二次供水水箱所供水质达不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当水箱洗消1个月时,其供水水箱水质不合格率35.39%一74.97%,最低供水水箱水质不合格率为35.39%。
3、小结与建议
3.1小结
洗消间隔期与供水水箱水质合格率呈负相关关系,与供水水箱水质不合格率呈正相关关系,洗消间隔期越长供水水箱水质不合格率也就越高,当洗消6个月时、供水水箱不合格率最低为56.93%。16个月时100%二次供水水箱水质不合格。
3.2建议
3.2.1二次供水
水箱最长6个月应清洗消毒一次。也可根据监测情况延长或缩短洗消时间。
3.2.2二次供水水质监测
频率不应超过3个月一次,应严密监督监测二次供水水质。